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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讯 在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事件中,天等县建立和执行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信息反馈制为核心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8月份,全县仅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事件6件,比3月份的28件减少22件,下降78.5%。 天等县把处理行政效能投诉事件作为检验行政效能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来抓。今年3月以来,该县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处理程序,严格执行投诉事件首问负责制,明确首次接待投诉事件人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单人接件,单人出件”的“一条龙”受理方式,即从接待投诉事件到办结事件,均由接件人全面负责。与此同时,实行投诉件的限时办结,要求投诉件的处理时限不能超过2天,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处理投诉件后,接件人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通过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信息反馈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天等县处理行政效能投诉事件做到“事事有处理,件件有回音”,受理及时、处理有效,没有出现滞留、无故拖延现象,投诉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黄寿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