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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文明委关于拟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先进村镇、先进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文明[2008]25号)要求,经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区)文明委推荐、市考评组实地考评、优中择优推荐并报市文明委领导审核同意等程序,现拟推荐江州区检察院、凭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州区驮卢镇等9个单位参加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村镇先进村镇的申报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崇左市文明委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08年7月3日—7月8日
联系电话:7969333、7969116(传真)
电子邮箱:czwmb5558@163.com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市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区106号
邮编:532200
崇左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7月2日
崇左市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公示名单
一、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江州区检察院、江州区江南第一小学
二、推荐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江州区新和镇
三、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凭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崇左供电局、崇左市国家税务局、桂西公路管理局
四、推荐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名单
江州区驮卢镇、江州区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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