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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边陲“明珠”更璀璨迷人
——大新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县城工作纪实之一
□ 本报记者 黄锦娉
在2008年初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培训班上,大新县作为唯一的文明县城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创建经验在全区推广。这标志着大新不仅是广西旅游城市的代表,而且已经成为广西文明县城的标杆。现代文明和秀美山水相互辉映,使大新这颗边陲“明珠”,焕发出更为璀璨、迷人的光彩。
为什么要创建文明县城,大新县委书记雷永达认为:“大新作为旅游县,怎样才能充分展示边境山水园林小城市独特的风貌,并与优美的山水协调统一、相得益彰,其中很重要的是城市的功能是否完善、人的素质是否提高。”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以人为本的发展,这正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近年来,大新县致力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将其定位于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条件、塑造县城形象、构建和谐大新的战略位置。把精神文明建设列为“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同时还专门制定了《大新县“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为实现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目标,该县先后下发《大新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创城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
尤其是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争创自治区第五轮文明县城的奋斗目标后,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健全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创建经费需要。同时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道德养成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凝聚精神力量,提高民众素质。同时,强化对环境卫生、“五乱”现象、社会治安等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县城环境。
一系列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大新县城整体面貌有了新改观,城市路网更为通畅,“脏、乱、差”得到有效整治,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车辆乱停放、乱贴乱画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如今,走进大新县城,信步桃源路,倘佯城东新区,漫步德天广场,处处都有焕然一新的感觉。大新以优美整洁的环境树立了“优秀旅游县”、“文明县城”对外形象,城镇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同时,通过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涌现雷平镇新立村霞山屯、榄圩乡慢陆屯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农村建设典型。
由于扎扎实实抓创建,大新人的素质也得到提高,群众的道德意识、卫生意识、秩序意识、法制意识明显得到加强。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各行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呈现出你追我赶、互相学习、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目前,大新县城区内共有8个区级文明单位、24个市级文明单位和99个县级文明单位。
在创建文明县城的过程中,大新县相继获得全国西部“两基” 攻坚先进典型县、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广西优秀旅游县、全区平安畅通县、自治区第六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特等荣誉奖项。
犹如一个优秀的跨栏选手,大新县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我跨越。
而对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大新,实现自我跨越更需要的是自信和智慧。尽管近年来大新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长,但总量仍然比较小,可动用的建设基金不多。文明县城的103个指标、包罗万象的测评体系,也曾经让大新决策者倍感压力,无法肯定各项基础比较薄弱的大新能不能创建文明县城。
但压力就是动力,雷永达这样形象表述:“我们把目标定得更高。就像跳高一样,原来能够跨越2米,把目标定在2.1米,即使不能跨越,但我们还是跳到2.05米。创文明县城就是自我施加压力,用这样的办法激发我们的干部群众把工作做得更好。”大新县创建文明县城的最终目是以“争创”为平台,提高大新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使之造福全县人民,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压力之下出智慧、出办法,大新县在创文明县城的过程中,探索出城市化建设不同模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即“直接投资、拉动投资、政策引资”:用财政资金去做公益事业,以财政资金去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用政策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正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包括德天广场大屏幕等城建公共设施,不用政府掏一分钱就建立起来了。
可以相信,“文明县城”绝不是大新发展进程中跨越的最后一道栏杆,大新有着更高更远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