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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不慎起纠纷 法官巧调促和谐


时间: 2008年07月31日08时39分 来源: 崇左新闻网-左江日报
 

拆房不慎起纠纷  法官巧调促和谐

   7月24日,一起历经几个月的纠纷,在开庭传票发出前一刻,经天等县人民法院法官巧妙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人冯某当场兑现了补偿款,一起闹了几个月的纠纷就这样平息了。

3月4日,被告人冯某雇请民工为自己拆除旧房,准备重建。在拆除过程中,由于民工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拆下的一根混凝土柱子砸向原告家墙壁。第二天,原告林某、龙某发现自家墙壁多处产生裂缝而引起纠纷。原告便于3月13日以被告侵害其财产权及其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该院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对该案高度重视。鉴于原告房屋产生裂缝的原因较为复杂,需要经有关资质部门鉴定。在原告申请并征得对方同意后,主办法官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委托鉴定评估手续。经过资质部门的鉴定,原告受损房屋产生的裂缝主要是温度裂缝和收缩裂缝,是非受力裂缝。也就是说原告房屋产生裂缝的原因并非被告拆房行为所引起。对此结论原告非常不满意,当时情绪非常激动,语言较为偏激,总认为自家房子是被告拆房碰撞造成的。对此,该案的主办法官多次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力图化解双方的矛盾。经过该院法官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说,原告思想上终于有了较大改变。考虑到原告为了弄清自家墙体产生裂缝的原因及程度,申请鉴定时已支付了3万元的费用,损失较大,而且双方又是邻居,本案处理不好,矛盾就会不断。于是主办法官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意在减轻原告的负担,也促进邻里和睦相处。最后,被告同意拿出5000元付给原告作为原告修缮房子的帮助和支持。就这样,一起闹了几个月的纠纷终于平息。       (农光伟  陈耀文)  


 

 

编辑: 赵嘉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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