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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


时间: 2008年08月01日10时20分 来源:
 

新华社记者 杜宇

    今年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7.9%,物价水平仍在高位运行,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

    面对这一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31日举行的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给出答案: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

    尹成基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因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所带来的影响非常重视,我们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据尹成基介绍,在前两年各地加快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5个地区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深圳市的1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北京市的9.6元。

    尹成基说:“下半年,我们将对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加强督导,尽快调整。”

    在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的同时,还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去年年底到今年春节之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执行了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并且确保待遇能够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

    尹成基说:“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后,各地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已经达到375元/月,比调整前提高了19%,应该说这个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此外,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05年到2007年已经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2008年到2010年还要连续三年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尹成基表示,在本轮三年连调中很大程度上考虑到了物价的上涨,他说:“今年下半年我们还要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提出明年调整的方案,统筹考虑物价上涨、艰苦边远地区等因素,适当确定倾斜政策。同时,积极研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的长效机制。”

    在低收入群体中,有一些零就业家庭这样的困难群体,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给予特殊的就业支持,是解决这些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

    尹成基说:“有基本的收入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最重要方式。对于有困难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让他们实现就业,这是保障基本生活的最根本的措施。”

    据尹成基介绍,各地非常重视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对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探索推行“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

 

编辑: 刘华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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