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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存折冒领款 好友竟然是贼友
妙龄女孩黄某万万没想到,只因自己一时贪念,将好友的存折偷走并到银行将钱全部领取,自己将为此遭受牢狱之苦,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近日,龙州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22岁的被告人黄某系龙州县逐卜乡人,在广东打工期间认识了同在一个厂打工的被害人黄小(化名)。由于两人年纪相仿,性情相近,久而久之,两人便成了形影不离无话不说的好友。2007年11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到黄小的宿舍玩耍,她趁黄小外出之机,将黄小的存折盗走。由于存折是该工厂统一办理发给员工用于发放工资的,大家的密码都一样,因此,黄某偷得存折后,分三次顺利地从黄小的存折上取走存款3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方法窃取他人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案发后已全部退清赃款,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王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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