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教育 | 健康 | 商贸 | 交通 | 旅游 | 电子 | 房车 | 生活 | 招商引资
论坛 | 文化 | 扶绥 | 大新 | 天等 | 宁明 | 龙州 | 凭祥 | 江州 | 黄页 | 左江日报
 
您所在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9月1日起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时间: 2008年08月23日11时31分 来源:
 

我国将从9月1日起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罗沙 韩洁)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

    财政部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编辑: 刘华峰   作者:  
 
相关新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崇左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证 桂B2-20040022 故障电话:0771-56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