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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结合实际推进国有林场反腐倡廉建设 □ 唐上威 我市现有国有林场11个(不含区直国有林场)。其中市直属国有林场1个、县辖国有林场10个。经营总面积112.5万亩,森林总蓄积量达223.2万立方米,每年向社会提供各种木材原料20多万立方米。国有林场在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中发挥极大的作用,是我市林业建设中的主力军,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几年来,我市国有林场在改革发展中,积极调整林种结构,在增资源、增效益方面取得很好的成果,林区社会稳定,林场干部职工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出现了一派喜人的现象。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我市国有林场在改革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而且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阻碍了林场的改革和发展,造成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在11个国有林场中,就有5个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被立案查处,特别是个别林场连续三任场长都是被“一根木头”扫倒,判处刑罚。主要表现在:个别国有林场的领导在权力运行中权钱交易;个别林场管理人员在资源管理中行贿受贿,贪污腐败;个别林场的干部滥用职权,滥伐林木;个别林场工作人员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玩忽职守,违法违纪。因此,如何紧密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着力抓好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已成为当前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对于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加快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要结合林场的实际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林业廉政文化建设 国有林场地处边远山区,担负着繁重的林业生产和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特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林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教育。从这些年来看,国有林场一些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都是从思想变化开始的。推进国有林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林场这样的基础抓好抓实。要坚持以林场管理人员为重点,以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艰苦创业为主题,开展理想信念和权力运用道德教育。进行党纪条规和林业法律法规教育,要结合林业特点不断丰富国有林场的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使林场干部职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强有力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要针对国有林场有权对资源管理和分配处置的实际,开展廉洁教育。通过林业廉政文化建设,使林业廉政文化进林区,入家庭,使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林场中得以实施,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搞好林场的反腐倡廉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要紧密结合林场的经营管理和资源分配处置的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国有林场掌握着社会短缺的森林资源,特别是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林地的征占用,林木的采伐、定价、销售等都是权力运行的过程,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和其他不正当交易的机会多,违纪违法的风险较大。因此,要紧密结合林场的经营管理、资源分配处置过程中的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建设非常必要。一是推进林场资源管理和分配处置过程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和防范工作。要针对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廉政自律工作,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法制制度体系,牢固筑起道德和党纪法纪防线;要深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以改革和创新机制来统揽预防和防范腐败;同时,要从重点管理工作和关键环节入手,铲除和遏制腐败滋生土壤。二是推进涉林职务犯罪重要环节的预防和防范。林地征占、林木采伐指标的发放、林木采伐的设计、木材销售价格的确定、林木采伐的招投标等等,都是林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都极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因此,必须在这些重点管理工作的源头里预防和防范腐败,解决腐败问题。三是推进林场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几年来,查处国有林场违法犯罪的腐败案件,都是一些管理制度不建立、不健全,或是虚设,没有认真按制度办事,权力运行过程中没有得到制约和监督。因此,要针对国有林场的特点,建立和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管理新机制,完善场务公开制度和透明度。透过完善的、合理的,既有制约又有协调的科学制度来管人管事,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要紧密结合林场党政、工、管委会“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国有林场的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工会委员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是林场实现有效管理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确保林场干部职工赋予林场的管理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是,一些国有林场没有很好处理“四位一体”的协调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往往是行政主要领导说了算,权力运行超越了制约和监督,出现了权力不受监督、难以监督的尴尬局面,因而导致腐败的发生。因此,推进国有林场反腐倡廉建设,首先要结合林场“四位一体”管理体制的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四位一体”各自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任务。其次,必须加强林场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林业重点管理规定。再次,重点落实和加强林场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管理使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把党内监督和工会委员会、职工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制定好林场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定,将防止腐败发生的工作做到步步设防,防范在先。 四、要保持查办国有林场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力度 查办国有林场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预防和防范腐败的重要条件。要根据国有林场涉林职务犯罪的特点,除加强对商业贿赂治理外,在国有林场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木材销售价格等重要环节中滥用职权和贪污受贿、权钱交易预防和防范,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和处理。要加强国有林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建立有效的预防和防范网络,有效地推进国有林场反腐倡廉建设。(作者单位:崇左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