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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讯 宁明县农民黎某赶着一头生猪在公路上行走,汽车的喇叭声使这头生猪受惊突然狂奔横穿马路,黎某情急之下追赶生猪,被一辆拖拉机撞伤后身亡。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7年7月5日16时许,周某驾驶拉石渣的拖拉机由驮龙往高岭方向行驶,当行驶至Y014线1km+400m处时,看见黎某赶着一头生猪在公路上行走。周某猛按喇叭,生猪听到喇叭声后,受惊突然横穿公路,黎某不顾一切追赶,由于车速过快,周某驾驶的拖拉机直撞黎某,造成黎某受重伤。事故发生后,黎某被送至宁明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治疗费3万多元,最终不治身亡。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黎某和周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黎某死后,其家属多次找周某赔偿未果,遂将周某和宁明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埋葬费共1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黎某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双方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均应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经交警认定,黎某和周某在交通事故中共负事故同等责任,对于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责任,法院予以采纳。因此,周某、黎某各自承担50%民事责任。该院近日判决,周某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费10954.59元、保险公司支付各项费用44689.6元。 (王玲 张水妮) |